(2011年7月馆务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提高查新质量,扩大地区查新范围,并在查新数量上有较大的突破,同时也为了鼓励查新人员外多承担查新课题,特确立如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具体奖励办法:
一、人员的培养与组织
在人员的培养上,除了专职人员的培训外,将针对馆内其他有学士学位的工作人员,采取先内部培养,后外送培训,分期分批的安排学习并取得查新资格证,这些人员将作为我馆科技查新的兼职人员。
二、奖励措施
(一)专职科技查新员基本工作定量
以博士开题查新项目、查证查引鉴证检索服务、以及围绕查新工作的接待、项目分配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作为基本工作量。
(二)科技查新工作奖励办法
专职查新员在完成上述规定基本工作量后,依据承担课题的数量从查新费用中按照实际收取费用的15%提成;
兼职查新员实行有劳有得,按劳取酬的管理办法,按个人年度实际完成查新课题收取的查新费用总额的15%提成,其它工作量计算中不再考虑;
查新审核员要从接受课题委托开始,指导对应的查新员进行课题分析并提供实时建议,并最终完成对出具的查新报告质量把关,按个人年度承担审核的查新课题收取的查新费用总额的2%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