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文谷
图书馆信息空间预约
发布日期:[2015-12-05]   共阅[]次

为了给我校读者提供更好的研修和讨论环境,促进师生间的信息流动,启迪智慧,激发创意,推动科研活动的开展,图书馆面向全校师生提供信息空间区域,对小组讨论、技术体验、学术研讨、教学培训、讨论交流、艺术赏析、数字阅读、主题活动等提供支持,自修、娱乐不在使用范畴之列。目前图书馆信息空间包含三楼的数字悦读空间和六楼的信息共享空间。图书馆三楼数字悦读空间可预约数字阅览区、音乐鉴赏区、新技术体验区、研讨区。图书馆六楼信息共享空间可预约学术讨论间、小组研究室。

图书馆空间预约系统网址: http://libroom.hzau.edu.cn


一、开放时间

信息共享空间-小组研究室开放时间段为周一至周日8:20—11:20,14:30—17:30,19:00—21:30;

信息共享空间-学术讨论间开放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8:20—11:20,14:30—17:30;

数字悦读空间开放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8:20—11:20,14:30—17:30;

以上空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不开放。


二、在线预约使用方式

网站预约:

http://libroom.hzau.edu.cn

点击“从统一平台登录”按钮,输入“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密码(与“我的图书馆”相同)登录系统。

微信预约:

关注“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官微”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研讨室预约”,会跳转到网站预约的地址,登录方法同上。

首次使用微信预约方式时请输入“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密码(与“我的图书馆”相同)进行绑定,之后无需再输账号密码。


三、信息空间预约系统使用方法

登录后预约人可从资源列表中直接选取想预约的空闲空间(如图所示);


image.png

然后确定具体目标空间,选择使用日期,选择该日期下的具体使用时间(空白区域表示可预约时间段,灰色区域表示不可预约时间段),点击选择的具体使用时间后会弹出预约申请,如实填写提交即可预约(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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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预约学术讨论间和研讨区,则必须根据活动内容,提交预约请求,待系统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开放区域

数字悦读空间位于图书馆三楼,包含数字阅览区2台设备、音乐鉴赏区8台设备、新技术体验区2台设备和研讨区。

信息共享空间位于图书馆六楼,包括16间小组研究室、7间学术讨论间和1间影音鉴赏间,具体布局参见下表。


类型

房间号及名称

内置设备

最少使用人数

最大使用人数

小组研究室

A611立春


2

4

A612雨水


2

4

A613惊蛰


2

4

A614春分


2

4

A615清明


2

4

A616谷雨


2

4

A617立夏


2

4

A618小满


2

4

A627寒露


2

4

A628霜降


2

4

A629立冬


2

4

A630小雪


2

4

A631大雪


2

4

A632冬至


2

4

A633小寒


2

4

A634大寒


2

4

学术讨论间

A619芒种

投影仪、玻璃白板

5

12

A620夏至

投影仪、玻璃白板

5

12

A621小暑

投影仪、玻璃白板

5

12

A622大暑

投影仪、玻璃白板

5

12

A623立秋

投影仪、玻璃白板

5

12

A624处暑

投影仪、玻璃白板、电子白板

5

12

A625白露

投影仪、玻璃白板

5

12

影音鉴赏间

A626秋分

高清投影仪、7.1音响系统

4

7


五、预约规则说明

信息空间实行门禁管理,预约时间段内凭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如果是封闭空间,室内装有门铃,按此按钮可以打开房门出入。

每人(小组)每次只能预约一个空间,不得同时预约多个空间。

每次预约信息共享空间中小组研究室的使用时间为30分钟到200分钟,学术讨论间为3小时。

每次预约数字悦读空间的使用时间为30分钟到120分钟。

预约时间逾期超过15分钟将被取消预约,预约未完成之前不能进行下一次预约。

请读者自觉遵守信息共享空间使用规则,如果未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使用,图书馆有权作出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一段时间的预约使用资格(详见黑名单规则)。


六、黑名单规则

未如实填写预约信息,预约而不使用,或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者,给予1次违约处理,违约3次者列入黑名单,1月内禁止预约使用。

未按照预约主题使用者,给予1次违约处理,违约3次者列入黑名单,1月内禁止预约使用(例如预约主题应为研讨和交流,而实际是自修、娱乐等)。

房间实际使用人数未达到限制使用的标准者,给予1次违约处理,违约3次者列入黑名单,1月内禁止预约使用。

在房间内从事商业活动者,违约1次即列入黑名单,1月内禁止预约使用。情节严重者,1年内禁止预约使用。

在房间内不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有损图书馆形象者,给予1次违约处理,违约2次者列入黑名单,1月内禁止预约使用(例如喧哗、吸烟、吃饭等)。

延迟使用时间,影响正常开放秩序者,给予1次违约处理,违约2次者列入黑名单,1月内禁止预约使用。

损坏房间内相关设备与设施,违反安全用电行为者(例如私接电源插座等),给予1次违约处理,违约2次者列入黑名单,1月内禁止预约使用。

活动结束后未关闭空调、设备、门窗,未归还遥控器等设备,留下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期刊或垃圾者,给予1次违约处理,违约3次者列入黑名单,1月内禁止预约使用。

在合理情况下,如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或者违反其他使用须知者,给予1次违约处理,违约2次者列入黑名单,1月内禁止预约使用

曾被列入黑名单者,若再次违反相关规定,则不再警告而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预约使用时间相应加倍延长。

本规则解释权归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所有。